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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备用网址2017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4-11 字体:【】【】【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2017年全国爱卫会将对我市进行3年一次的周期性复审。为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结合工商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审形式和标准

按照全国、省爱卫会安排,对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分省级调研、复查和国家暗访、抽查。具体的复审形式和标准为:

1、省级调研、复查的形式为明查。复查标准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见附件)。目前,省爱卫会已完成省级调研并反馈了意见,4月中旬将开展省级复查。省级复查通过后,省爱卫会于4月底前向全国爱卫会上报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情况的复查意见。

2、国家复审的形式为暗访和抽查。复审暗访的标准为《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见附件),由全国爱卫会年内择时暗访,并根据需要进行明查。

二、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创文工作,市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喜群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娄星分局、开发分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管办),由赵东平副局长任主任,贺耀国、陈晓洪、李纪南任副主任,吴挺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娄星分局、开发分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三、任务和具体要求

娄星分局、开发分局是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局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责任分解表见附件),总的目标是确保不扣分,确保不影响省级复查和全国复审。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及《娄底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状》要求,主要任务及具体要求为:

(一)“清无”工作。开展地毯式“清无”行动,做到经营户95%以上办理营业执照、亮照经营;对过期营业执照、持有临时执照的,清理规范到位。

(二)广告监管等工作。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包括户外广告、店堂广告;加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降低违法率;根据工商职责,规范经营户店招店牌中的字号名称。

(三)消费维权工作。按规定做好“12315”投诉平台、消费者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四)宣传教育工作。对不涉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经营户,督促引导其加强卫生管理,了解支持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结合创文工作,督促上述经营户悬挂创文宣传牌,创文宣传牌脱落的用免钉胶及时加固。

(五)内部卫生管理。加强市局、分局、基层工商所及各单位家属区的卫生管理,严格按照爱卫办要求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做好禁烟工作,禁烟区域无吸烟现象,有醒目禁烟标识,不得摆放烟灰缸,办公场所、窗口设立禁烟劝导员;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每个院落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健康教育有控制吸烟宣传内容,落实工间操制度。

(六)其他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管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落实好市创管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20日之前)。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总结2014年以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所取得的成绩,查找薄弱环节,加强资料收集整理。

(二)专项整治阶段(415日之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和《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省爱卫会复查阶段(4月中旬左右)。接受省爱卫复查,对照复查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通过省级复查,确保省爱卫会在4月底前向全国爱卫会申报。

(四)全国爱卫会复审阶段(20175月之后)。加强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发展创建工作,接受全国爱卫会组织的暗访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上下要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娄星分局、开发分局要切实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责任、压实责任。市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基层做好督促、指导、监督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暗访评价表》及《娄底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责任状》的要求,抓好“清无”、禁止烟草广告、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内部卫生管理等六项重点,确保在415日之前完成各项任务。娄星分局、开发分局要以工商所为单位,将管辖区域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开展地毯式清理整治,落实工作不留死角。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把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和复审工作列入各单位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把“清无”等工作列入综治考核重要内容。市局创管办要加强督查调度,及时督办交办,对不整改、不及时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督查、通报范围。市局纪检组、监察室成立督查组,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复审迎检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规定问责。

请娄星分局、开发分局于323日之前上报复审迎检工作方案、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和复审迎检责任分解表至市局创管办,联系人:吴挺,13873839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