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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博备用网址以案说法材料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6-11-21 字体:【】【】【

2015年底,日博备用网址依法查处了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在拍卖活动中恶意串通案,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3.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内容,我局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和法律依据说明如下:

一、案情介绍

(一)案件名称、办案机关和当事人

案例名称: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在拍卖活动中恶意串通案

办案机关:日博备用网址

当事人: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二)案情简介

    1、案件来源和立案情况

2015923,接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线索移送函,称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在参与拍卖活动过程中涉嫌恶意串通。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于2015924日报请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

2、基本事实

经查,当事人在娄底市资产拍卖行举办的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公开招租拍卖活动中与另外两家竞买人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以唯一竞买人的身份以118万元中得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的经营权。

主要违法事实如下:娄底市资产拍卖行在收到娄底市第一中学提供的娄底一中城南校区校园超市公开招标方案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后,于2014827日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了门面拍租公告(娄底市第一中学),该公告规定:受娄底市第一中学委托,定于201493日上午916分在本行四楼会议室对位于娄底一中城南校区校园超市进行公开招租。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92日下午4:00以前缴纳保证金叁拾万元(到账为准)。截止报名时间参与报名的有湖南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湖南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201493日上午参与了娄底市资产拍卖行举办的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公开招租的拍卖会。在此之前,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徐超明知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通不过相关资格审查还联系他们一起报名,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的竞买保证金各叁拾万元都是由湖南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垫付的。201491日,当事人分别将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打至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账上。当日,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将上述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娄底市资产拍卖行账户,92日,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将上述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至娄底市资产拍卖行账户。201493日上午,娄底市资产拍卖行如期举办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公开招租拍卖会,在拍卖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未能通过相关资格审查,当事人以唯一竞买人的身份以118万元中得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的经营权。201494日,娄底市资产拍卖行通过银行转账将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所交的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退还至其公司账户,201499日,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电子汇出将原来由当事人垫付的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退回到当事人账户,2014911日,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转账将原来由当事人垫付的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退回到当事人账户。截至案发,当事人与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和业务往来,也没有付给上述两家公司佣金和其他款项。

 

二、法律说明

1、相关法律依据

当事人在娄底市资产拍卖行举办的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公开招租拍卖活动中与另外两家竞买人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恶意串通,以唯一竞买人的身份以118万元中得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的经营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七条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规定,属于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日博备用网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日博备用网址决定对当事人罚款23.6万元,上缴国库。

2、法理分析

当事人于201493日在娄底市资产拍卖行举办的娄底市第一中学城南校区校园超市公开招租拍卖活动中,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徐超明知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通不过相关资格审查还主动联系他们一起报名,双方约定,采取串通围标的方式让当事人取得拍卖标的,而且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的竞买保证金各叁拾万元由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垫付的。拍卖举行完毕后,201499日,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电子汇出将原来由当事人垫付的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退回到当事人账户,2014911日,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通过转账将原来由当事人垫付的三十万元竞买保证金退回到当事人账户。截至案发,当事人与另外两家竞买人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并无任何业务往来,而在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中,由于当事人的主动联系,通过事先商量达成一致,采取串通围标的方式取得拍卖标的,明显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其结果损害了拍卖委托人的利益。

3、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于19967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99711日起施行。20048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其立法目的是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而在拍卖活动中恶意串通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在实际拍卖活动中屡见不鲜,不仅仅发生在竞买人之间,也有可能发生在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我局查处这起违法行为,发生三位竞买人之间即:湖南省阳光楚康校园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常德市楚康校园商贸有限公司、衡阳楚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恶意串通,其造成的结果是损害了拍卖委托人的利益。本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对于拍卖活动中的恶意串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4、案件特点

一是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很难发案。恶意串通发生于正式拍卖之前,系相关竞买人之间事先达成的协议,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如果没有知情人举报,一般很难发案。该案的查处,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二是借助纪委东风,减小办案阻力。该案系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移送,办案单位在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启动相关程序,借助当事人协助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相关案件的东风,晓之以理,消除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使当事人认识到其违法行为的后果和危害性,借此化解对工商部门执法的抵触情绪,减小了办案阻力。从而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对整个案情的调查终结。三是办案质量较高,文书说理充分。在查清事实和证据充分的前提下,较好地推行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说理部分比较充分,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证据告知书》,告知了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和证据,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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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