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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局-新化县工商行政管理理局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7-16 字体:【】【】【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组织管理本县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等登记事项,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依法对登记注册的企业实行监督管理。

  (三)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四)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五)组织实施本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

  (六)组织管理本县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组织实施本县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拍卖行为。

  (八)组织管理本县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单位。

  (九)组织管理本县广告资格的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违法违章广告行为。

  (十)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十一)领导本县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基建、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监督等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挂靠的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娄底市工商局和新化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信息、新闻宣传、综合统计、机要、保密、信访、行政事务管理、会议组织和机关安全保卫;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县系统服装、装备等工作。机构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政策法规股  组织贯彻工商行政管理程序法规;承担立法调研、行政复议、核审、听证、立案登记备查等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执法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依法处理案件申诉、投诉。

 

财务基建股

  贯彻省、市系统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系统经费预算和会计报表、组织收入;拟编基建项目方案及预决算审查;组织管理全县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管理全县系统财务和票据工作。

商标广告监管股

  贯彻国家、省商标和广告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县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全县性广告活动的审批登记;组织查处商标、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本县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和广告审查机关及行业组织的工作。

  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股 

  贯彻实施企业监督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对县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年检年审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指导本县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 

  组织实施本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工作;贯彻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组织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负责本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组织查处本县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本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省等违法行为。

  人事教育股 

  研究拟定本县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协助局领导抓好工商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本县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评先表彰、劳动工资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系统基层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对本市系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老干办(正股级单位,与人教股合署办公) 

  负责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及服务工作。

  个私办 

  原新化县个私办是娄底市编委专门批准的正科级单位,体改后新化县委、政府决定个私办仍然在工商局办公,并经协商,工商局派1名兼职支书、1名专职副主任和2~3名兼职副主任,负责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工作。

  市场规范管理分局(正股级)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各类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各单位主办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各类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柜台租赁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典当行为;依法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负责水上运输市场的监管;负责县城定点屠宰的管理。使用基层行政编制7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注册登记分局(正股级)  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政策法规;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办理县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核发证照。使用基层行政编制5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公平交易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经济检查大队)(正股级) 

  主要职责是:贯彻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组织协调和查处全县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使用基层行政编制10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