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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推动“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发布时间: 2018-01-03 字体:【】【】【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省工商局的要求,福建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宣传交流、典型示范、督察指导工作,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全省87个县(市、区)通过“无传销城市”验收和认定,创建率达96.6%;规模化、公开化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传销多发、频发的态势明显扭转,传销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所减少,群众有关传销活动方面的举报呈下降的趋势;基层防控基础不断夯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更加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不断增强。
  为有序地推进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福建省工商局注重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加强宣传、交流和指导。省工商局除了每年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推进“无传销城市”工作外,还通过工作情况通报和竞争执法工作简报,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各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扎实开展。
  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创新宣传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QQ空间、微信朋友圈等发布推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短片,普及防范传销知识,目前该短片点击量达1.5万次。省工商局举行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大会,对3年工作成果作了总结和通报,并拍摄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纪录片。
  为确保全省各地创建任务全面完成,省工商局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南平市举行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六地市场监管部门作了经验介绍:漳浦县市场监管局落实“政府牵头负责、镇街村居主体、市管公安严打、综治文明考评、部门协调联动、群众广泛参与、舆论宣传助推”的创建工作机制;沙县市场监管局推行三创、四分、五落实的“345工作模式”;莆田市荔城区市场监管局注重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志愿者等多方共同参与,建立起多元交互共治、三维管控模式;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管局实施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的模式;古田县市场监管局健全县、乡、村、群众四级共创机制;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每个区设立“无传销城市”示范点,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这些经验为全省完成创建任务提供了示范和样板。各地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自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开展以来,省工商局坚持每年进行年度通报。为激发基层积极性,省工商局健全激励机制,对基层一线的创建单位给予奖励倾斜。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获得省工商局的通报肯定,在年度工作考评中可得到加分的奖励。同时,省工商局向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配发业务书籍,选派人员参加总局业务培训。
  省工商局连续3年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已顺利实现工商总局部署要求的80%的县级以上城市为“无传销城市”的目标。
  为了保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效果,省工商局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督察工作:一是抓好年中督察,对全省各地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抓好中期复查,对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达标的单位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和回头看,按照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标准对照检查;三是抓好年末检查,联合省公安厅组成考评组,深入街道、社区和乡镇等实地查看,对照考评办法综合评定各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结果。同时,该局对此前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达标的单位逐一进行核查,巩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成果。
  结合下基层调研、督察检查、考评复查,省工商局加强对各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指导。今年下半年,省工商局部署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示范点活动,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