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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发动机漏油 经调解退车成功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工商报网 发布时间: 2017-12-27 字体:【】【】【

宁波市江北区处理一起涉四十万元汽车消费投诉

    本报讯 汽车“三包”政策实施以来,消费者有了更多的依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消保委接到一起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发现漏汽油、要求退车的投诉。经工作人员调解,消费者最终成功退车。
  消费者忻先生投诉称,他于今年7月在江北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某品牌高档汽车,购车款40余万元。在一次行驶途中,车子突然失去动力,忻先生下车后闻到有很浓的汽油味。忻先生立即联系4S店。4S店工作人员经过检查,初步判断为发动机漏汽油。而此时,汽车仅仅行驶2500公里。忻先生对车的质量大为不满,遂投诉到江北区消保委,要求退车。
  接到忻先生的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该4S店负责人对消费者投诉的问题没有异议,承认该车确实出现过发动机漏汽油问题,称4S店一直在和厂家技术人员沟通,并想说服消费者采用维修加补偿的方式来处理,但忻先生认为漏汽油隐患太大,不愿意维修。为此,双方没有沟通成功。
  了解双方纠纷原因后,江北区消保委组织双方人员进行了多次调解,给双方宣讲《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有关规定。此投诉中,虽然涉事汽车出现失去动力的情况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购车后60日退车时限,但发动机泄漏汽油致使点火线圈报废进而导致发动机两缸不工作,并且4S店不能证明汽车漏油是发现在购车60日之后,且汽车漏油确实给消费者心理造成较大阴影,消费者对此车辆已经失去信心,所以工作人员支持消费者的诉求。
  最后双方协商一致,4S店答应扣除该车使用期的部分折旧款后进行退车处理,并与忻先生签订消费争议调解书,退车款随后到账。
 

□王田青